质量方针
我公司秉承“公正、科学、准确、高效”的质量方针,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:
行为公正——不受任何行政、商业、财务和其他压力的影响,保持判断的独立性和诚实性;
方法科学——优先使用国家、行业、国际、区域标准颁布的方法和其他被证明是可靠的方法;
数据准确——监测结果的准确度应满足约定采用的监测方法的要求;
服务高效——以“用户至上”为服务宗旨,严格履行监测合同,保守客户秘密、维护客户合法权益,向用户提供优质、规范的服务。
质量目标
依据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确保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并不断完善,保证符合要求。
保证检测工作的科学性、公正性,权威性,检测结果以数据为依据,以现行标准规范为准则,确保检测报告结论公正、独立、真实。
质量指标如下:
监测报告不得有数据或结论性差错,其它缺陷率小于2%;
监测数据质控合格率大于95%;
承诺的监测时限完成率大于95%;
客户满意率大于95%;
仪器设备完好率大于98%,周检率100%;
监测事故率小于0.5%。
质量承诺
严格遵循《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的要求,按检测标准﹑规范的要求开展检测业务。
严格质量控制,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工作质量承担质量责任,确保检测结果满足规定的要求。
本公司对出具的每一份报告负责,承担因检测质量问题造成的法律责任。